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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校友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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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1 15:0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忆青葱岁月
写不尽感慨万千

本贴收录校友的回忆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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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15:05:39 | 只看该作者
1.id:dengzi

回忆中关于东大的一些片断
原文链接:http://bbs.neu.com.cn/viewthread.php?tid=1464&extra=page%3D2

离开东大两年了,虽然在大学的最后时间,有点迫不及待地离开学校,但是现在,却常常追忆曾经的大学时光,和东大校友在一起的日子。

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常常会说自己生于湖北,长于东北,觉得自己的个性形成基本是在东北的时候定型的,归根结底,都应该归于在学校里受到的影响。

刚上大学的时候,宿舍的兄弟们都来自天南海北,也有过争吵,到最后,情若手足,心心相印。

记得一次和别人有争执的时候,亮亮拿着哑铃就冲出去了,其实只是一点小事,当时亮亮正在睡觉,这种第一反应让我暗地里感动。

大学考试电工与电子技术的时候,挂了,补考前夜,老大上自习回来了,看我躺在床上,问我有没有和大刚一起上自习,大刚的电工学的最好,我说没有,一个人看的,老大一脸严肃地从宿舍搬出两张凳子,给我讲了两道题,结果这两道题第二天全部考了,而我涉险勉强通过。

还有小瘦,这个绰号是我起的,我当时以为来自蒙古的都是彪形大汉,从这点上看,他无疑让我很失望,在手头拮据的日子,我们在食堂用一份菜两个人吃,直到后来他工作后,还常常回学校来一起吃饭。

还有老胡,大列,来自大城市铁岭的小栾,常常开个玩笑,然后捧腹。

前几天一个校友来上海找工作,暂住在我这里,讲我们当时在华硕的时候,说我离开华硕的时候最隆重,大家在一起唱歌,吃饭。因为贡献最大,说到贡献,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没有什么,华硕对东大校友还是那个老样子,只是牺牲了自己,也连累了其他的一些校友。有一个在学校的时候都还不认识的兄弟,我第一天打辞职报告,他第二天就决意辞职,拒绝他们部门经理一再挽留。到后来,华硕里的东大校友各走东西,不知道现在还有几个在坚守。

还有那些在白山上,在一见如故,在www.neu.com.cn认识的校友,虽然大多都一直没能谋面,只是知道一个个ID,头脑里却是一个个鲜活的形象,为人低调,做事热情,我想即便在论坛相识,也能体验一种神采飞扬,坦诚的,默契的快乐。

当然,和很多校友一样,在学校的时候发牢骚,甚至愤懑,我想这应该是责任感的表现,没人愿意学校发展吞吞吐吐,那些热烈的总喜欢表达出来,这没什么错。在走向完美的过程中,批评是不可缺少的,也许是沟通的机制不顺畅,不知道学校现在是个什么样子。

祝福东大以及各位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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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15:12:54 | 只看该作者
2. daydayup

回忆培训门口的炒饭(大学寝室里一个姐姐写的回忆)
作者系工商管理学院2001级国际贸易016班学生

原文链接:http://bbs.neu.com.cn/viewthread.php?tid=2091&extra=page%3D2


已经回忆不起2005年的春夏之交我们踏破了学校周围多少小饭馆儿、大排挡的门槛,只记得自己的酒量就是在那时一次次挑战出来的。火车,南下的,北上的,我大包小裹的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甚至跟244的司机大哥都混熟了。看着站台上熙攘的人群,我突然意识到已经没有机会跟那些四年里没说过几句话的男生道一声珍重了,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他们以后的路祝福。
       不久,我也远走他乡,来到这个生活节奏异常快速的城市读书,每天2点睡10点起,吃二十多块钱一盘儿的扬州炒饭。再不久,食堂和茶餐厅的饭开始折磨我的胃,海鲜酒楼的点心虽然好吃,却不能每顿都去。我开始购置电饭煲、电磁炉,希望自力更生,找回记忆里培训门口的香味儿。
       我常常怀疑自己是用鼻子去恋爱,去区分我所到过的城市,去储存我所拥有的过去的。如今,我还可以闭上眼睛就嗅到那一股子诱人的炒饭味儿,并由此引出段段往事。我们一个寝室都是培训炒饭的钟爱者。每次有人去洗澡就成了全寝室人的托运工。老大老三是蛋炒的钟爱者,老五老六喜欢牛肉炒,我定是鱿鱼炒,老四则通吃,咖喱、牛肉、蛋一律不拒。尤其是大冬天,看着寝室人一手提着浴筐,一手提着热气腾腾的一叠儿炒饭,脑袋上的长发冻成一条条儿,踢门闯入的时候,寝室里爆发的一阵阵欢呼雀跃,比得了卫生检查100分儿那会儿慎人多了。(呵呵,想起来可能是因为我们得了太多的100分儿吧。)围坐在桌边享受美味,买炒饭那位开始细数等炒时的种种见闻。七个女人应该是二又三分之一台戏了吧,各种品评纷纷登上餐桌。咸了、淡了是引子,接着就是买饭的时候有没有看见帅哥,哪个炒饭的师傅手艺更好,哪个猛学弟学妹又跟卖饭的“呛”起来了,卖饭票儿的小女孩儿找了20个一毛钱硬币……为了打击报复卖饭票儿小女孩儿的恶劣行为,我们寝室还掀起一场援币运动。一毛钱通通充公,到时候拿着一袋子哗哗的硬币去买炒饭!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发笑,围绕培训的炒饭我能忆起的何止这些,但是决定收笔了。一是怕大家看到这么长的帖子会烦,二是还有很多paper没有看完。希望大家看了这篇小小的文章能产生一些共鸣。谨以此文献给2002年9月——2005年7月住在9舍418的,我的可爱的姐妹们。祝大家一切顺利,狗年身体旺,学业旺,事业旺!

[ 本帖最后由 daydayup 于 2007-4-21 15: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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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1 15:23:38 | 只看该作者
3.rareway

我在东北大学读过书

本文系转贴,作者99年就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

我在东北大学读过书 (一)
http://bbs.neu.com.cn/viewthread.php?tid=348&extra=page%3D4
                         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

      我叫温雯。雯是雨后彩虹的意思,爸爸说生我那天下了雨,有没有彩虹没看到,但是他希望我能像这个名字一样文静、美好。

     后来我总在各种三流的文学小报上看见“雯”这个名字。第三者、坐台小姐、企图染指老板的女秘书……很明显,各路文人骚客不约而同地认为“雯”指代的是一个坏女人,就连大师曹雪芹,也只把这个伟大的字赋给了一个连小白脸的妾都当不成的丫鬟。

      我总想报复那些滥用我名字的所谓写手,幻想有一天自己捧着诺贝尔文学奖的奖杯,踩在这些骚人的身体上向全世界宣告——我叫温雯,雯是雨后彩虹的意思。可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如果早点懂得用身体写作这个道理,也许我还可以被炒作成美女作家洋洋得意一阵子,可是当我产生用身体写作的意识的时候,引领市场的却变成芙蓉姐姐饱满热情的曲线,我的身躯和心灵都已然开始僵硬,我为自己感到羞耻。

     Anyway,我爱我的名字,就象我爱我所有的缺点一样。

      我眼神阴郁,笑起来却天真单纯,我言辞尖刻,不说话时呆滞忘我。我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在严格的家教下成长,平静表面下隐藏着没人洞察的波涛汹涌。十三岁那年我为自己写了童话——我是一只千年树妖,生长在粉色的天空下,一只苍白的狼对我说,“你的躯干在开花,可是你心里爬满了野草。”,我就爆炸了,整个森林的蒲公英都是我无敌小宇宙的不完全燃烧剩余物。

      十七岁那年,当大家都在忙着考大学的时候,我却忙于为自己的爱情设定情节和结局,我希望爱情在最水嫩的年华象暴力一样突然发生。我认为象我这样的女孩是要一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男孩来爱的,于是我遇见了一个小兽一样的男孩子,热爱摇滚,暴躁而脆弱,很干净的气息,好听的声线,肯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并且唱我没有听过的歌。我为他写童话,为他写只有自己能看懂的故事,用最漂亮的纸。我在全心全意初恋的同时表现出惊人的智商,让自己每次的摸考的分数都保持在重点线以上,于是1999年8月的一天,我兜里揣着东北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趴在摇滚男孩怀里痛哭流涕。一切葛然而止,我黑头发的时代和我的永久牌自行车。

      对沈阳缺乏想象的动力,那不是一个符合我奇怪审美趣味的城市,那里不够偏僻也不够传奇,听说那里的男人豪放如虎,那里的女人都叼烟袋。我只对此感到好奇。我希望那里至少会有很蓝的天和很凉爽的气候。可八月底的一天第一次踏出沈阳北站,天似要下火般闷热,无风无雨,人头攒动。我很不爽,所有的人都在用一种拐弯抹角的腔调说话,三个小乞丐跪在我面前索要食物,按照通知书的指示坐244到达东大南门用了五十分钟,我晕车晕的一塌糊涂。

       门口是一排迎接新生的队伍,我面色惨白地站在一张桌子前填写表格,一个男生接过我的行李,说,“同学,我送你去你的宿舍吧,你好象不舒服。”他拿我行李的时候我注意到他长着一双修长优雅的手,指甲很仔细地修剪成椭圆,没有一丝污垢。然后我抬起头,看着这个有尖尖下巴、浓浓眉毛、眼睛发亮的男生,对他说谢谢。后来我知道了他有一个配的上他英俊相貌的好听名字——蓝岚。他比我大一级,也是管理学院的,所有管理学院的女生都知道他的名字,因为他的长相,因为他有一个比他大四岁的硕士女朋友,因为他永远不会让听众失望随时翻新的桃色诽闻。蓝岚在我宿舍的床上放下行李的时候,我向他要了他的电话号码,并且写在了自己的手臂上,我冲他笑,说再见,没有说谢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一种生活开始了,就象个仪式。

      东大的男孩子很多,象所有理工院校一样,这里盛传着女生回头吓死牛的歌谣,第一次听见那些糟蹋东大女生外貌的歌谣,我像男孩子一样感到欣喜和可笑,听多了就无聊了。就象我对这里的景色和生活统统感到无聊一样。我依然眼神阴郁,依然喜欢杜拉斯,笑起来天真单纯,内心却愈加刻薄冷漠。

     摇滚男孩给我写信,用很漂亮的纸,我总是跑到学校那个纪念一二九运动的花园里去找张椅子,盘起腿,带上耳机,叼着棒棒糖,然后眼角弯弯地读信。蓝岚抱着篮球从我身边经过,丢了两片树叶在我的信上,我恼怒地抬头,却迎上了一副毫无城府咧着大嘴的尊容。他说,“hi,怎么没给我打过电话?”。

     我笑笑,砸着嘴说你还是那么美,每次看见你我都要流口水。然后蓝岚就大笑着坐在了我的身边,靠着我蜷起的小腿,望着天,说“奇怪的小妞”,过了一会儿他伸出胳膊,我把电话写在了那里,起身离开。走的时候发现对面两个学姐正惊异地盯着我俩,这让我感到开心。我喜欢她们窃窃私语的样子,我喜欢我那天穿的垂到脚面水蓝色裹裙和白色包出我浑圆胸线的吊带,我的长碎发还飘着洗发水的清香,我的背影一定显得孤独而张扬。

我曾经在东北大学读过书(二)
http://bbs.neu.com.cn/viewthread.php?tid=352&extra=page%3D5
东大北门的天桥上,总有一位衣裳褴褛的白发老人拉着二胡,从不对人屈首,也没有见过他开口说话,只一曲一曲的拉,乐声如泣如诉,真是好听。我很爱那个老人,每每神情散淡地背对着站在他身旁,看着脚底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发呆,一站就是几个钟头。

从我站的角度能看见东北大学的正门,每个骑车进出那里的人都会在门口下车做一个脚踮地的动作然后迅速上车蹬走,就象是一场群众芭蕾。我从不觉得那有什么美感,我只是无事可做,每当我无事可做的时候,观察力就会变的敏锐。这是我的特点。

老八的特点是无聊的时候睡觉,什么时候无聊什么时候就能睡着。老四的特点是无聊就给网友打电话,一打几个钟头,对方就猴急地要求见面了,然后两个人绕着东大凝重地走上一圈,分手时说再见其实百分之九十九再也没有见过,我们从来都无法论断老四跟她的网友们究竟是谁惊吓谁比较多一些。老大无事可做的时候会穿着已经被勒变形的塑身腰带奔到楼道里疯狂跳绳,跳的那叫一个变幻莫测、风云突变,然后把滋着汗冒着气的腰带解下来,随手搭在床头,直到馊汗味把昏睡的老八都熏醒了再转移到其他地方……

每个人上大学都会有一个宿舍,我的宿舍在楼道的最里端,水房的斜对面,八个古怪而并不美丽的姑娘让那个地方充斥着各种唳气,以至于四年都没有闹过一次鬼。

再总结一句,我虽然冷漠,还是挺喜欢这帮奇怪的家伙。

生活大体如下:中午把头探出床帘,冲着下铺的老八念咒,念到她醒,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商量由谁去打午饭回来吃的问题,一直商量到上课的老四老五回来,最后由她俩去替我们打饭。午饭通常吃馒头和烤肠,因为会在床上吃,所以尽量不打汤汤水水的回来。吃完饭,大家午睡,我起床,洗脸刷牙照镜子,下午有课就去上课,没课就去澡堂那的书店里租漫画或者武侠小说回来看。看累了上网,去一个叫做心雨聊天室的地方。

那时候东大的孩子都去心雨聊天室,是武汉大学建的服务器,两个学校的人经常在里面就谁的学校更牛叉的问题展开搏斗。平时打招呼肯定是:“有东大(武大)的聊天吗?”然后各自归位,谁也不愿意跨着山隔着海的找另一所大学的人浪费感情。聊烦了就一跃而起冲到户外溜达,野鬼一样在天桥逡巡,抱一堆酸奶回宿舍,看杜拉斯或者接男生的暧昧马拉松电话。深夜睡觉。

谁也不知道大学生活会是这样无聊,我们为了上大学努力学习了很多年,考上了之后却彻底地失去了生活的目标。毕业还早,领略生活的压力还早,年纪尚浅,在嚣张也不过是无生产能力的消费动物,偏偏又无知,于是摆出迷惘的姿态堕落了。午夜十二点,我趴在楼道尽头的窗户边,边看月亮边对着电话暧昧地笑。很多人告诉过我,我在电话里的声音慵懒而甜蜜,尤其笑声,婉转悦耳,另人觉得这个声音的主人一定美好如甘菊。所以我总是笑,笑的时候望着别处,说的时候音量低微,要听就必须得支起耳朵。一直坚信,努力得到的东西才会珍惜,就象努力听来的话才会印象深刻一样。电话那头是蓝岚,他说:“我不喜欢摇滚,但你喜欢,我愿意陪你去看一次”

“你会捂着耳朵逃跑的,这次来的都是地下乐队,很暴躁的,我看演出的时候忘了保护你怎么办”,我象咬了QQ软糖,每个字都含糊甜腻。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不孤独,可我很无聊,无聊会让我的声音象咬了QQ软糖一样含糊甜腻。不知道是谁说的,女人诱惑男人是义务,男人拒绝诱惑是责任,我心安理得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

并不想跟蓝岚发展出什么,我只是想让他表现的喜欢我而已。狮子座的女生需要太多太多的喜爱,我是一只爱喝酸奶的古怪小狮子,我喜欢暧昧的气息和空洞的赞美,我喜欢帅哥表扬我声音好听,表扬我古怪精灵,如果这个帅哥也在某方面奇奇怪怪,那就在好不过了。

蓝岚很正常,他眼神明媚、干净得体,爱好跟大多数男生雷同,虽然有一个比他大四岁的硕士女友,虽然诽闻不断,但是这没什么可希奇的,在女人问题上,所有不是同性恋的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形式不同,条件不同,结果不同而已。

我喜欢蓝岚,他从不掩饰自己对女人的亲近和蔑视。

“放心吧,现场会有摇滚妹妹保护我的,你到时候别和我走的太近,听说朋克女孩都很有攻击力,万一她们嫉妒你胖揍了你,我会心疼的”

“会心疼的哭吗?”我笑,散漫的拨着头发,心想蓝岚臭屁的时候象个好玩的傻瓜。

“我哭你会吐的,我小时候疼了就哭,满脸皱在一起,有照片,贼难看,跟猴子一样”

“长大了在哭就是一只帅猴子了吧”

“谁长大了还哭啊!那得遇到多伤心的事啊!除非你被猴大王掳去当压寨夫人,我也许能悲伤的落几滴眼泪”

“少来,你肯定哭过,特难过的那种,而且就在认识我不久前”

“……为什么啊?我脸上有泪痣?”

“生活平静的帅哥是不应该这么闲的,你需要出口,所以总找我说话,你想改变什么或者忘记什么,所以我看到的你,总是在做着一些事情,而其实,你有掩藏不住的散漫性情。条件优越的人不容易遭受到伤害,一旦遇到了,就是刻骨的,你又不坚强,凭什么不哭?”

“……我陪你去看演出,星期六我到你宿舍底下接你……然后你就欠我一次约会,我什么时候想约你,你必须出来。”

“呵呵,马关条约啊,好吧,反正我总那么无聊。”

“我陪你无聊,你欠我一次心灵陪伴,我什么时候需要心灵慰籍,你必须表现的比阳光还要温暖!”

“……我要是说我肚子疼,你是不是会说你陪我疼,然后我欠你一个儿子,什么时候你需要传宗接代了,我必须生一个纯种的给你……”

“女生不许这样说话!尤其是声音好听的女生不许说这么糙的话!”

“被你当异性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嘿嘿,月亮上的兔兔在大便!”

“你看错了,大便的那个是嫦娥!”

“美女是不大便的……”

“那美女打嗝得多臭啊……”

……

“美女,我们呼呼吧”

“野兽晚安”

……


我曾经在东北大学读过书(三)
http://bbs.neu.com.cn/viewthread.php?tid=353&extra=page%3D5

艾小军是我在去看摇滚演出的前一天认识的。快考试了,可我还没有去上过高数课,老八小p说我肯定会挂科的,我被她说的满心惆怅兼斗志昂扬。小p是极聪明的人,脑袋勺比别人大两圈,智商也比别人大两圈,厚厚的嘴唇辟里叭拉出来的全是得理不饶人,就没听见她说过什么中听的话。上帝给了她过人的智商和奇怪的长相,小眼塌鼻丰唇尖下巴,600度的厚眼镜片也遮不住她两眼嗖嗖的精光,争强好胜又奇懒无比,埋汰那些自认为比她难看的人时用词之玄妙、排比之流畅、气势之宏大简直无人能望其项背。



小p说我高数肯定会挂科,说的时候颠着腿斜着眼,我感觉气血翻涌,头顶生烟!连“上帝是公平的,她长的比我丑”这句话都无法平复我郁结的心气。我每天还比她早起十五分钟那!高数挂了就挂了,但是如果我挂科她高分通过,那就太逊了,我也没比她漂亮多少,可为什么她表现的比我聪明那么多……



于是我凶赳赳气昂昂地抱着书去了机电馆,注意力涣散地啃了一个小时书,效果没比发一个小时呆好到哪去,我决定承认自己是笨蛋,然后就唱着《解脱》,溜达到中心花园去呼吸新鲜空气了。逡巡到中心花园的那个烈士雕像前时,我凝重地站住,因为有点岔气。这是老毛病了,喝点凉风就容易发作,长则一分,短则十秒,无须服药,运气即可。调息中,忽闻喀嚓一声,回头,看见一个小胡子举着相机。



“我叫艾小军,我大四了,我喜欢到处拍拍照,刚才看你站在碑前神情和角度都很好,就忍不住拍了,如果你感兴趣,后天中午可以到我宿舍去取相片,我住一舍。”



很多年以后,我的脑海里还经常会过电般地浮现出艾小军介绍自己的这段场景,“我叫艾小军,我大四了,我喜欢到处拍拍照……”。征兆无处不在,这句话就象一句开幕词,一段咒语,一场仪式……伴随着艾小军的这句话和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好似磨盘转动一般的沉闷背景声,生活就这样近了,又远了……



艾小军照片里的我让我吃惊。被风吹乱的头发挡住了大半个脸颊,眼睛漆黑明亮,却没有焦点,鼻梁上有两颗雀斑象要跳出来般的醒目,嘴唇干燥苍白,微微仰起的下巴看上去尖锐而又散漫。我以为艾小军拍出来的只是一个烈士碑前的女大学生,因肚子岔气而面目狰狞或反显虔诚,没想到他用我的恻脸覆盖了所有镜头,画面上根本没有碑的影子。



“看出点什么了吗?”,艾小军的声音很轻,轻的让你不得不努力地听,专注地听。可他说每一个字又好象都使了好大的力气。这个大我四岁的奇怪男生绝对有让自己和身边的人紧张的能力,我不得不收起大半戏谑的态度,陪着他一起认真。



“看出来照片里的那个人不是美女”,散漫的眉毛、阴郁的眼睛、充满情欲的鼻子,病态枯燥的嘴……我对自己外表的定义中肯而又催人泪下。



艾小军的回答体现了典型的后现代歌特浪漫主义色彩,“你该好好照顾你鼻梁的雀斑,那是你心灵的窗口”……



  后来的某一天,我用十瓶哈啤灌的艾小军涕泗横流,喝醉的艾小军象突然被解开了的气球,噗噗乱撞,没有方向,他的手被破碎的啤酒杯划出了鲜血,我记得他用流血的手拿着杯子,笑着对我说,“你肯定没有试过背叛自己成全别人,你所有的器官都是为了配合你的自我和冷淡,只有你的雀斑,是会笑会闹的,它让你看上去不那么荒凉。”



我记得当时我很生气,因为我也喝了很多,而艾小军没用的比我先醉,我就得负责拖他回去。我说早知道你这么菜才不和你喝酒,如果能够早知道很多事情,我想我不会鬼使神差地真的去艾小军宿舍看什么照片,也不会鬼使神差地突然邀请他一同去看一场事后知道并不适合自己的摇滚演出。因为我们不能早知道一些事情,所以我对艾小军说:“你请我吃饭,我请你去鲁美看演出好不好?”艾小军咧着嘴答应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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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5:18:24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小说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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